36歲主播林麗嫻任職於大陸福建莆田電視台,外型相當亮麗,播報新聞受到觀眾喜歡,8日卻驚傳遭公公用菜刀狂砍數十刀,被送往醫院急救,但最後仍舊宣告無效身亡,震驚整個大陸新聞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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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新竹的24歲男子葉明傑替母親邱雅慧討債,遊說友人及胞弟組成討債集團,一行人開車北上圍堵余姓債務人,新手討債緊張生疏,還使出老招用塑膠米袋「蓋布袋」,將余男強押上車準備押回新竹,途中經過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湖口分駐所,母子3人異想天開竟押著被害人,大剌剌走進分駐所請員警幫忙討錢,自投羅網當場被捕,母子3人傻眼互相埋怨:「是誰說要叫警察幫忙討錢的啦?」全案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送辦。

據了解,41歲邱女喪偶後結識39歲余男,2人去年在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租屋同居,交往期間余男前後向邱女借款近百萬,原本說好分期攤還,分手後卻避不見面,葉男聽了母親訴苦後氣憤難耐,提議籌組討債集團,並找來弟弟葉明治及朱姓男子等6人幫忙,昨下午備妥球棒等武器,分乘兩車從新竹湖口老家北上堵人,同行還帶著邱女「見證孝心」。


母子等7人 拿球棒圍毆

昨下午近4時,葉男發現余男身影,帶同友人及弟弟圍堵余男,但葉男一口咬定並怒斥「400萬何時要還?」話才說完,7人赤手空拳圍毆余男1分鐘,猛然想起有帶「武器」,折回車內拿出球棒又是一陣亂打,最後拿出塑膠米袋套住余男頭部,「蓋布袋」強押上車返回新竹。

路人發現疑似發生擄人案報警,土城分局警力趕到時,葉男等人已驅車離去,警方調閱監視器與車籍資料,發現葉男等人開上高速公路,且與湖口有地緣關係,立刻通報新竹警方協尋。

葉男將余男帶往湖口老街附近再次毆打,朱男等友人見「任務完成」先行離去,葉男則駕車開往自宅方向,途經湖口分駐所時,邱女異想天開,要兒子去請警方協助討錢,母子3人就這樣大剌剌帶著余男,自投羅網走進分駐所,警方早就接獲協尋通報,在余男指證下,當場逮捕笨賊母子3人組。

葉姓兄弟被捕仍忿忿不平,叫囂「欺負我媽,欠錢不還,打他剛好!」邱女則供稱,因余男欠錢避不見面,且她曾遭余男毆打,連本帶利加醫藥費,認為余男欠她400萬元;余男宣稱曾還款近10萬,因邱女獅子大開口,他籌不出錢只好避不見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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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曾沛慈不諱言自己已屆適婚年紀,真要找男友會以結婚為前提交往。(圖/記者林柏年攝影,2015.10.04)

▲曾沛慈不諱言自己已屆適婚年紀,真要找男友會以結婚為前提交往。(圖/記者林柏年攝影,2015.10.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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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蘇澳鎮3日傳出槍響,兩邊人馬因20萬元金錢糾紛談判破裂,雙方對空開4槍示威並大打出手,蘇澳警方昨天將帶頭的林姓男子等3人查緝到案,起獲改造手槍,並持續追查另一派人馬帶頭的許男等4名在逃嫌犯。

23歲高中肄業的林男,家住蘇澳鎮,日前其友人借了20萬元,由他當保人,沒想到友人竟跑路,債權人找上門並委託28歲許男代為談判,林一口答應「我會想辦法!」林、許相約3日凌晨4點多,在蘇澳福德路一間洗車場前談判。

案發當天,雙方各自帶不少人馬助陣,年紀平均20歲出頭,有人持高爾夫球桿、信號彈,有人拿木棒及槍枝,一見面就互飆髒話開打,其間還有人朝空中開槍示威、壯膽。


警逮3嫌 查獲2把改造手槍

林男被對方以槍托擊中額頭,當場血流如注,其他人眼見苗頭不對,開車將人接走逃逸,許飆髒話,把卡彈的改造手槍朝車輛丟,手槍打破車子右後方玻璃掉入車內;附近居民心有餘悸說,看到10多人聚在一塊,槍聲大作,還有爭吵聲,大家嚇得把門窗關緊,擔心遭到波及。

案發後,警方鎖定林男和2名同夥,昨天逮獲3嫌,林男向警方表示,他和許男是舊識,兩人關係本來就不好,時常有口角,當天他到談判現場時,還搞不清楚狀況,對方就動手了,至於改造手槍則是多年前向朋友購買防身用,但警方不信,將追查槍枝來源。

警方在林男車上查獲2把改造手槍,其中的1把是許男丟車時掉落的,因此取得許的指紋,目前已經鎖定許和另外3人身分追查,林男等人被依殺人未遂、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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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姓姊妹和廖姓男子先後結婚,三人同住。昨天凌晨廖與前妻(姊姊)喝酒,見前妻不斷滑手機,懷疑她有新歡而口角,將她的手機重摔在地,前妻憤而持刀猛砍廖兩刀致死。

台東警分局勤務中心上午七點多接獲一女子報案電話,聲音微微顫抖,請警方到漢陽南路一棟透天民宅。轄區員警趕到發現是兇殺案,通知刑事及鑑識小組前來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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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在我十九歲時過世,父親的土地因而過戶給子女,當時長輩說要把我名下的一筆土地贈與一位叔叔,至今二十多年仍未過戶給叔叔,現在我不想給了,但媽媽說她有簽同意書承諾要給叔叔,因為叔叔是曾祖父的私生子。請問同意書已過二十年還有效嗎?不是我簽的可以不給嗎?簽同意書的人會有責任嗎?


律師答: 
根據《民法》規定,未成年子女因繼承、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,雖都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來管理,但除非是為子女利益,否則強制規定父母不得擅自變賣或處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。無故贈與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土地給他人,對未成年子女而言,明顯無法從中獲得任何利益,因此讀者未成年前,長輩是不可以贈與你名下的土地給叔叔。 


母親簽約應履行

其次,讀者母親曾簽同意書承諾贈與土地給叔叔,承諾書是否有效須視該契約如何簽訂,如果母親是以子女名字簽訂贈與契約,則因該行為已違反《民法》禁止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財產的強制規定,贈與契約將屬無效。

若讀者母親是以自己名義簽約,約定會將土地贈與讀者的叔叔,此時因贈與契約的當事人,是讀者的母親與叔叔,契約仍屬有效,一旦母親未能履行該贈與契約辦理土地過戶,且契約中約定的履約期限至今尚未超過十五年時效,恐怕讀者的母親將面臨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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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多野大談A片人生 不放棄當AV女優

日本知名AV女優波多野結衣,接受NOWnews訪問時澄清,自己絕對沒有要從AV界退休,之前香港媒體的報導完全是誤解和誤傳,她表示:「就算人生重頭來一遍,我還是會拍A片,我對這個工作一點也不排斥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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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讀者小林問:朋友打電話跟我借150萬元,他說借不到會死人,我立刻到銀行匯錢給他,他沒寫借據給我,口頭說一定會在3個月內還錢,但至今已過了4個月,我打他手機也打不通,去他家找他,他家人說,已經快1個月沒見到他,我該怎麼辦?

律師答:只要你有證據能證明對方曾向您借錢,雖沒立借據,仍可以用匯款紀錄等資料、單據來證明對方向您借款,並據此請求友人還款,但借貸行為,還是應將借款人、金額、還款方式及期限、利息計算等事項用書面寫清楚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 

至於您聯絡不到向您借錢的朋友,若當時沒有約定還款期限,您可隨時請求對方還款,但須提前1個月以上的時間以律師信或存證信函催告友人;若有約定還款時間,時間一到對方就有還款的義務,不必再催告。若對方經過催告或時間到期仍不還錢,您可透過調解、聲請支付命令或者起訴等法律程序,再經由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取償。請求返還借款的時效雖有15年,但您應儘早開始前述程序,以免證據等有利事項因時間久遠而舉證不易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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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庭神經超大條 放任老公和別的女人睡?


古裝劇《武媚娘傳奇》今晚將在台首播,張庭扮演的韋妃在戲中算盡心機、是個超級醋桶,不過現實生活中她可是超級粗線條;除了偶爾會忘記自己家住幾樓,她更表示,有回一位女藝人好友要借住她家,她想都沒想便順口答應,不料她外出工作,只剩下這位好友和老公林瑞陽在家,兩人孤男寡女共處一室,還是老公提醒她「這樣不太好吧!被鄰居看到會怎麼說?」她才驚覺可能不是那麼妥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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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局今晚偵破一個暴力討債集團,除了逮捕五名嫌犯,也搜出斧頭、彈簧刀和具有殺傷力的瓦斯長短槍械。警方指出,這些落網的討債集團嫌犯都是竹聯幫份子,他們擁槍自重,並接受委託暴力討債。

警方從查扣的帳冊中發現,有合法的債務處理催收公司,私下將業務交給這個集團討債,雙方平分從中謀取暴利,初步估計,至少有上百人受害,不少人欠款金額超過百萬元。警方除了將全案依違反槍砲和恐嚇罪嫌移送法辦,也將進一步向上追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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